吸毒開車代價慘痛 大溪分局強勢執法 700萬重型吊車遭依法沒入

吸毒開車代價慘痛 大溪分局強勢執法 700萬重型吊車遭依法沒入
毒駕罰則重磅加碼 男開700萬吊車安非他命驗出陽性 警開罰沒入。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毒駕新制正式上路,大溪分局展現強力執法決心,嚴密落實道路安全維護。日前警方在大溪區員林路二段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價值約新臺幣700萬元的大型吊車行跡可疑,隨即上前攔查。駕駛為56歲王姓男子,過程中警方察覺其神情異樣、精神恍惚,疑似有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之情形。經徵得王男同意後,員警當場採集其唾液進行毒品初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隨後移送採集之尿液檢驗結果亦呈陽性。警方遂立即依法將該輛價值不菲的大型吊車查扣沒入,並將王男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為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毒駕新制已於115年10月31日正式實施,對各項違規罰則進行大幅度的加重與修訂。新法規定,汽車駕駛人若為首次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若於10年內再次違規,處罰將大幅加重,累計罰鍰更是不設上限。尤有甚者,新制特別針對涉案車輛祭出重罰,凡涉及毒駕之車輛,無論該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本人所有,主管機關均得依法予以沒入,切實斷絕違法工具。此外,若駕駛人拒絕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首次拒檢即直接開罰新臺幣27萬元,嚴格杜絕規避檢測之僥倖心態。

大溪分局強調,毒品會嚴重損害駕駛人的判斷力、空間感知能力與緊急應變反應,極易釀成無法挽回的交通事故。特別是大型車輛車體龐大且總重量極高,一旦在精神恍惚狀態下失控,對周邊車輛與行人而言無異於「移動炸彈」,極可能引發慘重的重大傷亡事故。

自新制實施以來,大溪警方已透過高強度路檢、區域巡查及各項專案勤務全面主動出擊,截至目前已成功查獲16件毒駕案件。警方未來將持續深化執法力道,強化各重點路段的查緝網絡,嚴格落實對毒駕行為「零容忍」的堅定立場,與國人共同守護安全、無毒的道路通行環境。(圖/警方提供)

資料來源:觀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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